10月5日上午,学院党委书记黎志逘、院长赵艳林代表学院在为来自四川地震重灾区的学生代表张贵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后,接受了新华社桂林支社、广西日报驻桂林记者站、桂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的采访,在回答记者就我院对灾区学生及家庭困难学生有关资助情况的问题时,黎书记说,汶川地震后,学院就立即制定了相关政策,对家庭受灾的四川籍同学给予补助,对于来自灾区的2008级新生,学院将免除一年的学费,并继续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助;今年,学校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进入“绿色通道”的特困生、贫困生全都会得到学习和生活的保障。赵院长也坚定地表示,学院将尽一切努力,绝不让一个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我院历来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每年都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一个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而无法报到入学。今年,学院除继续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奖”、“贷”、“勤”、“补”、“缓”等资助政策,并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外,针对生源地为经民政部确认的四川、甘肃、陕西51个地震重灾区的农村新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采取了重点资助的措施:
1、免除学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免除全部学费,从2009年秋季到2011年(2学年),对就读我院的地震重灾区学生,因家庭成员在地震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凭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一律减免50%学费。
2、落实国家助学金。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年生2500元。
3、发放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和伙食补贴。来自民政部确定的10个地震极重灾县(市)的学生,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来自民政部确定的41个地震重灾县(市)的学生,发放标准为200元/人。
4、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系统,优先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

为灾区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黎书记(右一)接受记者采访

赵院长接受记者采访

学院开通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