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深圳在“十三五”期间将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力度为前五年的4.5倍。
《条例》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特别在人才激励机制、人才安居保障方面提出了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在物质奖励机制方面,《条例》明确规定由深圳市、区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可约定项目科研负责人及其团队和所在单位共享科技成果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在安居保障方面,《条例》提出把提供人才安居保障纳入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以租赁为主,租赁、出售、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十三五”期间将为人才提供30万套住房。